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
(年第8号)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,现将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,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,其标签、说明书、广告、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 特此公告。? 附件: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
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11月25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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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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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名称
植物名/
动物名
拉丁学名
所属科名
部位
备注
1?
当归
当归
Angelica?sinensis(Oliv.?)Diels
伞形科
根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
2?
山柰
山柰
Kaempferia?galanga?L.
姜科
根茎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?
3?
西红花
番红花
Crocus?sativus?L.?
鸢尾科
柱头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,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“藏红花”
4?
草果
草果
Amomum?tsao-ko?Crevost?et?Lemaire
姜科
果实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?
5?
姜黄
姜黄
Curcuma?longa?L.
姜科
根茎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?
6?
荜茇
荜茇
Piper?longum?L.
胡椒科
果穗
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?
备注: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物质,作为食品生产经营,应当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。
政策解读:
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,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,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以下简称食药物质)。本次公布的当归等6种新增食药物质,主要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,按照我国传统饮食习惯和《中国药典》修订情况,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,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,经系统研究、综合论证确定。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,支持将上述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。具体说明如下: 当归。在《中国药典》(年版)收载。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,美国、欧盟、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。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《中国药典》记载一致。 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。在《中国药典》(年版)收载。我国传统将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,且列入《香辛料和调味品?名称》(GB/T?.1-)。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《中国药典》记载一致。 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,建议按照传统方式,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、切片、压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方式加工。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,其标签、说明书、广告、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,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;作为中药材使用时,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。